上次修訂:2021 年 9 月 10 日

本「內部部署軟體授權協議」(「OLA」) 明訂的條款與條件是 Automation Anywhere, Inc. (一家設址於 633 River Oaks Parkway, San Jose,‎ CA‎ 95134 U.S.A. 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公司) 本身及其關係企業 (「AAI」) 應據以提供,且您 (「客戶」) 應直接從 AAI 或透過 AAI 授權代表取得的 AAI 軟體使用權。

藉由 (1) 按一下表示接受的方塊,或 (2) 執行參照本 OLA 的訂購單,而同意本 OLA時,客戶即聲明其擁有完整的權利、能力和權限接受本協議條款。若客戶代表雇主或其他實體接受本 OLA 條款,則客戶聲明其擁有完整的法律權限使該雇主或該其他實體受本 OLA 的約束。對於在澳洲購買軟體或參與服務 Free Trial (免費試用) 的客戶和關係企業,凡於 https://www.automationanywhere.com/legal/au/on-premise-license-agreement 所載其他條款應適用於此客戶對於服務的購買或免費試用,並特此納入本 OLA。若其他條款和本 OLA 條款之間有任何不一致,則以其他條款為準。

  1. 定義。

    關係企業是指不受美國政府制裁或禁運限制並直接或間接控制主實體、受主實體控制或與主實體共同受控的任何實體。「控制」在此定義中係指透過擁有投票權證券、契約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擁有指揮或導致指揮此等實體之管理、政策和營運的權力。

    授權代表係指已與 AAI 簽訂協議,獲得授權向客戶分發或轉售 AAI 軟體的個人或實體。

    機密資訊的定義載於第 4.1 節。

    客戶資料係指客戶透過 AAI 支援入口網站提交的電子資料或資訊,包括個人資料。

    直接購買係指客戶直接從 AAI 訂購/購買的軟體。

    文件係指 AAI 之安裝指南及/或手冊、操作說明和技術規格,其中說明如何正確安裝、設定和使用軟體,此等資訊得不時更新,且可透過下載或在設定軟體期間取得。

    免費試用的定義載於第 2.1.1 節。

    間接購買係指客戶透過 AAI 授權代表訂購/購買的軟體。

    訂購單就直接購買而言,係指依 AAI 報價單而開立之訂購文件或線上訂單,其中載明客戶或其任何關係企業與 AAI 之間約定應提供之軟體,包括其任何附錄和補充。

    個人資料定義載於 DPA。

    購買協議係指客戶與授權代表之間訂立並載明由客戶所要授權 AAI 軟體之協議,不論此等協議標題如何命名。

    軟體係指如文件所述之 AAI 專屬軟體應用程式,其僅具機器可讀之目的碼 (object code) 形式,並根據訂購單訂閱或從授權代表訂閱,或依照免費試用方案提供給客戶,以及任何 AAI 透過 AAI 的網頁入口網站不時向客戶提供的更新。

    效期的定義載於第 3.1.1 節。

  2. 服務之使用。

    本 OLA 應規範適用訂購單或採購協議所述軟體及由 AAI 執行、且於 AAI 與客戶或其任何關係企業所簽訂適用工作說明書中所述相關專業服務之用途。

    1. 使用權利與義務。

      對於根據訂購單或透過購買協議為客戶提供,以及受客戶遵守之本 OLA 條款與條件規範的任何軟體,AAI 授予客戶於後文第 3 節所載期限內之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可撤銷的授權,以安裝、存取、顯示及操作軟體,其適用數量以 AAI 為客戶所提供者為限,且僅供客戶例行業務營運相關之內部用途。軟體為透過 AAI 的網頁入口網站提供給客戶,客戶可以從該處存取所有安裝及執行軟體所需的檔案,而且客戶也可以在其中管理授權軟體的組態。客戶得製作軟體的閒置副本,用於備份、災害復原或封存用途,並且得製作數量合理的文件副本,用於內部使用,前提是客戶對於這類副本亦複製了軟體和文件中包含的任何版權、商標或其他專屬標記和聲明,並且沒有移除正本中的任何這類標記。客戶同意按照本 OLA 的條款和任何適用法規來操作軟體。客戶可透過其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與客戶關係企業,行使其依據本第 2.1 節規定之權利,但前提是此類關係企業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必須完全遵守本 OLA 條款,並且進一步規定客戶應對此等關係企業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之行為或疏失負責,一如客戶應對自身行為或未依本 OLA 條款行事負責。

      1. 免費試用/評估。

        如果客戶已註冊,且 AAI 同意提供免費試用、概念驗證或其他任何未付費評估 (以下稱為「免費試用」),AAI 將針對第 3.1.3 節所述條款,為客戶提供適用的免費試用軟體。客戶的「免費試用」應受本 OLA 條款約束。

    2. 使用限制。

      本軟體為授權而非出售予客戶。AAI 和/或其授權者保留對於本軟體的權利和所有相關智慧財產權。亦保留本軟體未經此協議明確授予的一切權利。除非本 OLA 另有規定,或是受不能排除法律要求或允許,或依據第三方授權條款,否則客戶不得且不應允許任何員工、代理人或代表:(a) 以任何手段或方式揭露、銷售、指派、租賃、商業利用或行銷任何軟體或 AAI 機密資訊的任何部分;(b) 複製 (此處規定的除外)、修改、加強、翻譯、補充任何其軟體或 AAI 機密資訊,或用其軟體或機密資訊建立衍生作品、移除任何專有通知或標記,或再授權;(c) 解編、反向組譯、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試圖找出與軟體或任何 AAI 機密資訊相關的原始碼、目的碼,或基礎結構、概念、專業知識或演算法;(d) 使用軟體建立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政策、任何第三方實施之使用限制規定的機器人或其他自動化流程;或 (e) 使用任何並非由 AAI 或授權代表根據本 OLA 提供給客戶使用之軟體。除非本 OLA 中明確許可,否則客戶不准為了測試、設計、修改或其他創作任何執行功能類似於軟體所執行之功能的軟體程式或任何部為目的,而導致或允許競爭分析、衡量標準,或者為該目的使用、評估或檢視軟體。

    3. 所有權;智慧財產權保護。

      根據本協議明確授予的有限權利,AAI、其關係企業及其授權者保留了軟體當中及軟體相關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括其所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本協議除明文規定者外未授予客戶其他任何權利,且本 OLA 亦未授予 AAI 或其授權者之任何 AAI 商標、服務標識、商號或標誌當中及其相關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於軟體的任何部分或 AAI 機密資訊上放置著作權聲明,不構成公開或許可公開或以其他方式損害軟體或 AAI 機密資訊的機密或商業秘密性質。客戶授予 AAI 及其關係企業一項全球性、永久性、不可撤銷、免權利金的授權,可使用客戶針對軟體相關運作提供的任何建議、加強要求、建議、修正或其他意見回饋,並將此等資訊納入其軟體中,唯任何此類意見回饋不得包含「客戶機密資訊」。在 AAI 與客戶之間,客戶為其客戶資料之所有者,而 AAI 不得主張此等資料之所有權。

  3. 效期與終止。

    1. 效期。

      1. CAA 效期。

        本 OLA 自客戶接受日期起開始,並持續至所有本協議之訂閱和/或免費試用到期或終止為止 (以下稱「效期」)。

      2. 授權軟體效期。

        授權軟體的每次訂閱效期應自 AAI 向客戶提供軟體的日期開始,並應按照適用訂購單或購買協議的指定期間延長。對於直接購買,除非訂購單中另有指示,或者除非任一方在相關訂閱效期結束之前至少六十 (60) 天提供打算不續約的書面通知,客戶對於續約訂閱的付款將會延長訂閱效期,延長期間等同於到期訂閱效期,或延長一年 (以時間較短者為準)。對於直接購買,除非相關訂購單中有明確規定,促銷或一次性價格訂閱的續約將會按照適用續約當時的有效 AAI 相關定價。

      3. 免費試用服務效期。

        每次免費試用效期應延長至 (a) 核發的授權金鑰到期時,或對於這類免費試用授予的線上存取權限到期時,或 (b) 客戶為這類軟體訂購的任何購買訂閱的開始日期,或 (c) AAI 自行決定終止時。

    2. 終止。

      本 OLA 可能會透過下列方式終止:(a) 任一方在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立即提出書面通知:(i) 若他方停止營業;或 (ii) 若他方變得無償債能力或在任何破產、受破產管理、信託、契約、與債權人達成合意或類似訴訟的情況下尋求保護,或者若針對他方提出任何這類訴訟並且沒有在六十 (60) 天內駁回 (但其任一情況下,僅沒有經歷該事件的一方可選擇終止),除非是若客戶正在法國購買軟體,則本 OLA 得在他方單獨依據法國破產法律變成無償債能力或在破產程序中尋求保護時終止;以及 (b) 若他方違反其在本 OLA 下的任何重大義務,包括未及時支付費用,以及無法在接受來自無違約方的書面通知後三十 (30) 內補救這類違約行為,則無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後立即終止。

    3. 終止效力。

      本 OLA 終止或到期後,客戶對於依本協議提供的所有軟體使用授權即應終止,並於 AAI 要求時停止使用、返還或銷毀客戶屆時所持有或控制軟體任何部分之所有副本。第 2.2、2.4、3.3、4、5、9-12 和 14-16 節中的條款在本 OLA 終止或到期後,將仍然有效。

  4. 保密條款。

    1. 機密資訊。

      本文使用的「機密資訊」定義如下:(a) 就 AAI 而言係指軟體及其各別原始碼;(b) 就客戶而言係指客戶資料;(c) 指各方的業務或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揭露方指定為「機密」或「專有」或接收方知悉或應合理知悉為機密或專有的文件與 SOC1 和 SOC2 稽核報告 (在 AAI 的案例中)、培訓資料,任何與軟體計畫、設計、成本、價格、財務、行銷計畫、企業商機、人員、研究、發展或專業知識相關資訊;(d) 就各方當事人而言係指本 OLA 條款、條件和定價 (然本 OLA 之存在及當事人身分並非機密資訊)。

    2. 排除事項。

      機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a) 為公眾所知資訊或公眾可知資訊,但接收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接收的資訊除外;(b) 接收方在不違反保密限制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資訊;(c) 接收方可以透過書面證明 (i) 在揭露方依本協議揭露前已經擁有的資訊,或 (ii) 未使用揭露方的機密資訊而由接收方獨立開發的資訊;或 (d) 已獲揭露方核准揭露的資訊。

    3. 保密義務。

      接收方將持有揭露方的機密資訊並持續保密,至少採取與接收方通常保護其專有資訊時相同的程度,但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低於合理程度。未事先徵得揭露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不得:(a) 向其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主管、員工、代理人或顧問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揭露機密資訊的任何部分,除非他們基於履行本 OLA 的許可用途,並受與本 OLA 類似的條款約束,必須保護機密資訊,因而具合理原因需存取該機密資訊;或 (b) 使用機密資訊,除非係出於討論雙方業務關係、管理本 OLA 或經本 OLA 另外允許之其他目的。縱有上述規定,接收方在仍可適用法律、法規或法院命令的要求製作或揭露機密資訊,前提是須事先向揭露方提供該要求的通知 (若許可),以便揭露方有機會抗辯、限制或保護這類製作或揭露。

  5. 費用與付款 (僅限直接購買)。

    1. 訂閱費用。

      對於軟體的訂閱費用及應付的其他任何費用,將反映在訂購單中。訂購單構成具有法律約束性的購買承諾,並且應支付相關費用且不可退款 (除非本 OLA 另有明確規定),即使本 OLA 到期或訂購單中反映的相關訂閱效期到期之前終止,仍是如此。若客戶的關係企業希望直接透過 AAI 履行訂購單,必須直接履行與 AAI 之間的 AAI 標準附屬協議,自行接受本 OLA 條款的約束。客戶接受 AAI 得隨時變更其軟體費用,前提是在適用訂購單中規定的訂閱效期結束之前,任何這類變更都不得影響屆時對客戶生效之費用。

    2. 服務變更。

      若客戶對軟體的使用超過訂購單中說明的軟體量,則 AAI 保留在適用情況下按照 AAI 屆時有效的適用定價對這類增加用量收費的權利,且客戶同意以本協議提供的方式,根據任何其他 AAI 可能有的任何其他補救辦法,來支付附加費用以及利息。

    3. 付款期限。

      除非適用的訂購單中另有說明,所有應付的發票都要在收到相關發票後三十 (30) 天內以美元付款。所有價格都不含所有稅金、關稅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政府規費,除了由 AAI 註冊地所屬轄區的稅務機關對 AAI 所得徵收的稅務,而客戶應向 AAI 支付這類額外金額,導致由 AAI 收取或扣除的任何稅務生效後,應產生 AAI 累積付款的淨額等於根據本 OLA 應向 AAI 支付的金額。AAI 得對延遲支付的款項收取每月1.5% 的利息,或按照適用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收取,認哪一個利率最低。若需要進行任何訴訟 (包括法律訴訟) 以收取未付的無爭議餘額,客戶應支付所有 AAI 的合理費用、成本和開銷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6. 賠償。

    1. 由 AAI 賠償:

      AAI 將會針對可能因為任何第三方主張軟體的任何部分侵犯任何專利或著作權或盜用任何商業祕密或因而產生的任何損害或損失,為客戶辯護、賠償客戶並使客戶免受傷害。在任何基於侵權索賠的訴訟中,AAI 可自行選擇並自費進行:(a) 為客戶取得根據本 OLA 條款繼續使用相關軟體的權利;(b) 使用允許軟體以實質上與軟體侵權部分的同等形式運作的更換或修改方式,取代或修改受影響的軟體部分;或 (c) 若上述選項 (a) 和 (b) 在合理的商務上無法使用或不可行,則 AAI 可就受影響的軟體部分,終止在本協議之客戶的權利和 AAI 的義務,在此情況下,AAI 將會依自終止日期起至屆時有效之訂閱效期結束的期間,針對受影響的軟體部分,按比例退還任何預付費用 (在間接購買的情況下由授權代表執行)。

    2. 賠償程序。

      AAI 根據此第 6 節規定的賠償義務,限於客戶遵循以下前提條件:(a) 立即以書面方式知會 AAI 索賠事宜;(b) 授予 AAI 對索賠之辯護及和解的唯一控制權,前提是 AAI 有權拒絕任何要求其承認不當行為或責任的和解;以及 (c) 向 AAI 提供辯護及和解索賠合理所需的所有協助 (費用由 AAI 承擔)、資訊和授權。

    3. 賠償排除事項。

      AAI 對第 6.1 節所述的任何索賠在發生以下情況時將不承擔相關責任:(a) 客戶或代表客戶之一方對軟體進行修改 (AAI 書面指示以外的修改);(b) 使用非 AAI 提供之設備、裝置、軟體或資料來組合、操作或使用軟體 (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軟體將 AAI 選擇的軟體或程序自動化);(c) 客戶未使用 AAI 提供之更新或修改形式的軟體;(d) 客戶在未符合本 OLA 規定的情況下使用軟體;或 (e) AAI 遵循客戶或代表客戶所提供的設計、計畫或規格。

    4. 本第 6 節的條款對於侵權或盜用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情況,說明 AAI 的獨有和專屬義務,以及客戶的獨有和專屬補救辦法。

  7. 保證。

    1. 服務保證。

      AAI 向客戶保證,在 AAI 根據本協議首次向客戶提供軟體的前三十 (30) 天期間 (以下稱「保固期」),軟體將會根據文件執行所有重大事項。前述保證不適用於以文件中說明及本 OLA 授權以外方式使用的任何軟體,若這類不當使用造成軟體不合格。AAI 不保證軟體的使用不會中斷或毫無錯誤,或軟體中的所有錯誤皆會修正。根據本第 7.1 節提出的任何索賠,都必須在保固期結束後三十 (30) 天內以書面方式提交給 AAI。AAI 對於任何違反上述保證的全部責任是為任何不合格的軟體部分進行維修、更換或找出因應措施,讓受影響的軟體依保證方式運作,或者,若 AAI 無法維修、更換或採取因應措施,AAI 得終止這類軟體的訂閱,並退還任何這類軟體受影響部分的預付費用。若客戶根據本 OLA 向 AAI 購買專業服務,AAI 向客戶保證,任何依據本協議提供的任何這類專業服務應為專業、合乎一般水準,並以符合類似服務之公認產業標準和常規的方式執行。對於本保證下任何不合規的專業服務,客戶單獨且專屬的補救辦法應為讓 AAI 重新執行不合規的服務,或退還適用的軟體費用,由 AAI 自行選擇,但客戶應在客戶發覺不合規服務執行日期起的三十天內告知 AAI 任何這類不合規情況。

    2. 惡意程式碼保證。

      AAI 向客戶保證:(a) AAI 採用業界標準工具來辨識及去除軟體中的病毒和其他惡意軟體;(b) 軟體不含:(i) 設計用來以干擾軟體正常運作的方式,暗中刪除或毀損資料的功能或常式;(ii) 未公開的「定時炸彈」、逾時或停用功能,或設計用來終止軟體運作的其他方式 (訂閱期限結束時除外);(iii)「後門」或設計用來允許遠端存取和/或控制客戶網路的其他方式;以及 (iv) 任何設計用來停用或以其他方式關閉所有或任何部分軟體或限制其運作的程式碼或金鑰。

    3. 除非 AAI 在本協議內明示保證,雙方當事人承認,根據本 OLA 之規定及其目的,向客戶提供的軟體及專業服務乃「依現況」提供,不附任何保證。AAI 不負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保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適於特定用途、未侵害第三方權利,或是回應或結果的準確性或完整度的默示保證。AAI 代理人或員工均無權修改、延伸或附加此保證。若客戶轄區的法律不允許這類關於據本協議授權之軟體的免責聲明,則 AAI 僅提供高於上述明示保證的最低合法保證,並按照適用法律的許可,免除所有保證責任。軟體的設計和用途並非用於、也不應用於危險應用,例如操作核子設施、維生設備、武器、飛機導航或通訊,以及/或者會造成死亡、受傷或環境影響的程序控制。雙方當事人確認本節的免責聲明是本 OLA 的重大條款,且若無該免責聲明,AAI 不予簽訂本 OLA。

    4. 上述第 7.1 節所述之保證僅適用於授權的軟體和專業服務,不適用於免費試用。

  8. 支援。

    1. 直接購買。

      在效期期間以及客戶遵守本 OLA 條款與條件的情況下,AAI 將根據屆時有效的支援政策為購買的服務提供支援,該等支援政策詳載於 https://www.automationanywhere.com/technical-support-terms,且特此援引併入本 OLA。如果客戶在向 AAI 的支援入口網站提交工單時自行認定有必要向 AAI 揭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客戶個人資料,則客戶同意並將遵守以下連結中的資料處理附錄條款 https://www.automationanywhere.com/tw/support/DPA.pdf (以下稱「DPA」),該條款已援引併入本 OLA。

    2. 間接購買。

      客戶軟體支援由適用購買協議條款項下個別授權代表提供或透過該授權代表提供。

    3. 免費試用。

      免費試用版不提供支援。

  9. 稽核。

    客戶應維護軟體所保存有關其使用的記錄,且客戶將在合理通知和書面要求下,向 AAI 提供此類記錄以及任何報告、摘要或其他合理可用的文件,俾使 AAI 稽核客戶是否遵守本 OLA 的軟體使用規定。AAI 將依據本文第 4 節條款處理所有這類文件。此外,在合理要求下,AAI 應有權稽核客戶的使用情形以驗證其是否符合本 OLA 的條款。

  10. 責任限制。

    1.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並且除了 (A) AAI 在第 6 節中的侵權賠償義務外,(B) 任何一方違反第 4 節所述的保密義務 (不包括第 10.1.2 節中提到與客戶的個人資料有關的違規行為),(C) 任何一方的故意不當行為和/或欺詐;(D) 任何一方對死亡、人身傷害或有形個人財產損失賠償之責任;(E) 任何一方未經授權使用、分發或揭露他方的智慧財產權,或 (F) 客戶的付款義務:

      1.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因本 OLA 引起或與本 OLA 相關的總體責任,無論是在合約、侵權或其他方面的責任,均不得超過客戶根據本 OLA 和/或採購協議在導致責任的事件發生前的十二 (12) 個月期間內已支付的費用。對於免費試用版,任何一方的總體責任均不得超過一百美元 ($100.00)。

      2. 縱有上述第 10.1.1 節規定,AAI 對於 (A) 違反本 OLA 而導致安全事件遂成事實 (如第 DPA 所定義) 或 (B) 因違反本 OLA 的 AAI 保密義務 (專因僅與客戶的個人資料有關) 的總體責任不得超過客戶根據本 OLA 和/或購買協議在導致責任事件發生前十二 (12) 個月前期間內客戶已支付費用之兩倍 (2X)。

    2. 排除損害賠償條件。

      除了以下所述以外:(A) 根據 AAI 侵權賠償義務下的法院裁決或和解 AAI 所應支付的金額;(B) 任何一方違反第 4 節規定的保密義務;(C) 任何一方的故意不當行為和/或欺詐,或 (D) 任何一方違反或未經授權使用、分發或揭露另一方的智慧財產權,任何一方均不對任何懲罰性、特殊、間接、附帶或衍生性損害負責 (包括購買替代軟體或專業服務的任何成本,以及使用、資料、業務或利潤的損失),無論責任理論如何,或責任方是否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也無論一方的補救措施是否未能完成其基本目的。

    3. 依法不得免除之責任。

      因為有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責任或損害受到上述規定程度的限制,上述有些限制可能不適用。

  11. 出口法規遵循。

    雙方瞭解美國及其他任何相關的當地出口法令與法規 (以下統稱為「出口法」) 適用於「軟體」。雙方應遵循所有出口法。客戶不得在觸犯其出口法之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口或轉出口,軟體或任何從軟體而產生的任何機器人、資料、資訊或其他資料,或將上述任何目的用於「出口法」禁止之用。

  12. 不可抗力。

    若有任何事件或情況超出任一方的合理控制能力, 並且該方無法透過行使盡職調查來避免全部或部分狀況,而直接或間接防止該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的義務,使該方因而招致任何債務、損失、損壞、罰款、懲罰、制裁、成本或開支,對此每一方應免除其在本 OLA 中的義務,且雙方對另一方都不負本 OLA 中的責任,這類事件或情況包括 (但不限於):任何天災、自然災害、流行病、傳染病、戰爭、暴動、封鎖、叛亂、恐怖主義、破壞、阻斷服務攻擊 (包括但不限於國家資助的阻斷服務攻擊)、沒有商務上合理的已知解決方案的病毒或駭客攻擊 (包括但不限於由國家或代表國家進行的蓄意/目標式駭客攻擊)、公共敵人行為、民眾騷亂或政府和人民的一般限制或逮捕、杯葛、罷工 (包括總罷工)、封鎖進入、停電或電信通訊服務中斷或其他類似的商業騷亂。

  13. 美國政府。

    軟體及其隨附文件各為「商用電腦軟體」及「商用電腦軟體文件」,其定義同於《美國聯邦採購法》48 C.F.R. 12.212 對此等詞彙之用法,且僅能以下列方式,提供這些軟體給美國政府,或由美國政府取得這些軟體:(1) 以符合 48 C.F.R. 12.212 規定政策之方式,由民營機構或代表民營機構採購;或 (2) 以符合 48 C.F.R. 227-7201.1 和 227.7202-3 規定政策之方式,由國防部單位或代表國防部單位採購。若政府機構需要其他權利,必須協商雙方均接受的本 OLA 書面附錄,以便特別授予這些權利。

  14. 開放原始碼軟體。

    軟體包含適用不同授權的開放原始碼軟體 (「OSS」)。客戶同意遵守任何此 OSS 適用的授權條款。OSS 或其適用的授權條款均不應限制客戶使用及享有軟體或限制客戶於本 OLA 項下之權利、權益或補救措施。任何此 OSS 及適用於此類 OSS 的通知、授權條款和免責聲明均應透過電子郵件、網站識別或軟體內明確之通知傳達予客戶。

  15. 一般條款。

    1. 準據法。

      本 OLA 以加州法律為準據法,不考量法律衝突原則。雙方同意《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及《電腦資訊交易統一法》不適用於本 OLA。雙方同意,本協議的專屬管轄權和審判地點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塔克拉拉郡的相關法院。

    2. 通知。

    3. 轉讓。

      未經他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轉讓本 OLA 或其中的任何權利或義務;然而,若併購或收購 AAI 或將其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或主要部門資產轉移予其他實體,則 AAI 得將本 OLA 轉讓予子公司、關係企業或權利繼受人。本 OLA 對其各方及其各別繼受人與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且符合其利益。

    4. 第三方受益人/獨立承包商。

      本 OLA 之當事人以外的個人或實體均無權執行或要求執行本 OLA。本 OLA 無第三方受益人。各方當事人將以獨立承包商身分,而非以他方代理人或代表人身分履行本協議之義務。本 OLA 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視同或解釋為構成兩造之間的合夥、合資或任何類似關係。

    5. 完整協議/優先順序。

      本 OLA 及相關訂購單、連結本協議的文件和本協議內參考的任何附件 (如適用),構成客戶和 AAI 間就本協議標的事項之完整合意。任何採購單或客戶提供 AAI 的其他文件的條款或條件,均不屬於 AAI 和客戶間的任何協議,除非 AAI 以書面方式明確接受。若本 OLA 條款和訂購單 (除付款條件外)、連結本協議的文件或本協議內參考的任何附件 (如適用) 的條款之間發生衝突,則應以本 OLA 條款為準,除非訂購單或其他文件明確提及並凌駕於本 OLA 條款。

    6. 修改/棄權/可分性。

      除非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協議,否則本 OLA 的任何修改都不具約束力。任何明示的棄權或未依本 OLA 及時行使任何權利,均不構成持續性的棄權,或任何不執行的期望。若本 OLA 的任何條款因任何原因應被視為非法或無法執行,則這類條款應視為與本 OLA 的其餘條款分離,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或損害本 OLA 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除非此等分離條款導致雙方意圖無效,在此情況下方可修改本 OLA,俾使其他條款仍具效力。

    7. 禁制令

      雙方認可任何違反保密條款的行為或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使用某一方的智慧財產權,可能對受害方造成嚴重且無法挽救的傷害,因為可能無法充分補償對受害方造成的損害。因此雙方同意,除了受害方可能有的任何其他補救辦法,應有權利尋求公平合理的禁制令,且不需要支付保釋金或其他擔保,或證明實際損害或該損害會是不充分的補救辦法。

  16. 南韓專用條款。

    位於南韓的客戶或關係企業所適用的下列條款,若與本 OLA 其餘章節出現任何不一致的情況,以下列條款為準:

    1. 一般條款。

      第 15.1 節全部刪除,並取代為下列內容:

    15.1 準據法。

    本 OLA 以加州法律為準據法,不考量法律衝突原則。雙方同意《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及《電腦資訊交易統一法》不適用於本 OLA。因 OLA 衍生和/或來自 OLA 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就合法的司法管轄權達成協議;前提是若雙方對於合法管轄權無法達成協議,則雙方應就此有限目的遵守《韓國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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